场景营销知多少

马基雅维利在《君主论》中说,建立一种新秩序,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。


“场景营销”的革命性,就在于创造了新的使用/消费场景,并且能高频持续从而形成自然动销。


“新消费场景+持续+高频”是检验“场景营销”成色的唯一标准。反言之,不满足该标准营销活动就不是“场景营销”,而不过是一般性的传播手段。




下面用正反6个案例说明之



错误案例1:杜蕾斯暴雨天营销,不是场景营销,而是“蹭热点传播”


在涉水时用安全套包裹脚部乃至手机、相机,早在06年就有驴友在在线社区分享过,不是秘密。全城被水淹的热点+杜蕾斯品牌本身的“社交敏感体质”,传播力无敌-但也只是传播了“无渗漏”的卖点而已。


如果这勉强算是一个新的“使用场景”,那么其频率低到几十年一遇,谁会了防水多买套套呢?结果是品牌加分了但用户不会为此买单。因此这是“传播”而非“场景营销”。


错误案例2:“基于地理位置”往往是连接而非场景


比如星巴克LBS推送有人认为“基于地理位置”的营销就是场景营销,这是错把“场所”当“场景”,“场景”的“景”是指“使用/消费的背景或情景”,是抽象的景而非物理的景,与地理位置无关。


因此,“允许星巴克通过LBS知道你的位置,一个星巴克女孩会踩着滑板车来送咖啡。。。”这是通过新技术实现了更好的交互、提高便利性,是通过新技术实现了连接,“连接”和“场景”一样,都属于互联网音效新“4C”(场景Context,社群community,内容content,连接connection)。不可混为一谈。



错误案例3:强烈提示使用场景的,也未必是场景营销,比如“怕上火就喝XXX”


这里有必要把“怕上火就喝XXX”从坟墓里拉出来鞭打一番。


“加班上火、看球熬夜上火、抽烟喝酒上火。。。”这样强烈地重复提示使用场景,还不是“场景营销”吗?


当然不是!加班看球烟酒吃川菜。。。为防上火喝凉茶这些场景本来就在那里,并未创造新的使用场景。


早有专家分析过,这个案例妙就妙在:当时法规环境下,广告里“防”、“治”都违法而不能说,而“怕”字则打了个擦边球而大肆传播,竞品企业只能望洋兴叹。


提示使用场景/时机是广告创意管用模式,比如:“关键时刻怎能感冒”、“下雨天和巧克力更配哦”、“有果汁才叫过年”也都是这样,这是创意广告,不是场景营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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